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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办事机构

来源:本站 作者:
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12日

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立法处

负责与监察、审判、检察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国家安全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、审议意见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、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,负责本委员会党的建设和督查、考核、文电、档案、保密、文字综合、宣传、会务等工作,负责对口单位沟通联络工作。

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监督处

负责与监察、审判、检察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国家安全有关的执法检查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、专题调研、专题询问、视察、特定问题调查等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报告起草工作,负责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或执法检查、视察、调研中发现的重点申诉控告案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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